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聚焦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长期执政能力”,并将“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作为重要内容。当前,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必须坚持目标导向、注重整体效能、突出制度建设、改进思维方法。
坚持目标导向。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新形势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要以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领导保证为目标。为此,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落实《决定》关于坚持党中央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要求,将其全面贯彻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与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方向一致。要体现全面从严治党和鼓励担当作为的内在统一,着力形成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以党员干部的担当作为带动全体人民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助力改革、投身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注重提高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注重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领导现代化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驾驭各种复杂局面、防范化解风险的本领,注重提高广大党员做好群众工作、立足本职岗位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本领。
注重整体效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涉及范围广、触及利益深、攻坚难度大,对党的领导水平和长期执政能力提出了前所未有的要求,也对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提出了前所未有的要求。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重大举措,是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旨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举措更加有机衔接、联动集成、协同协调。为此,要加强顶层设计,既要明确最终目标,抓住顽固性、多发性问题持续发力,又要明确阶段任务,抓住突出性、紧迫性问题精准发力。要注重整体推进,既要统筹治理党员、党的各级组织等组织要素,又要统筹治理思维、行为模式、制度规范、文化生态等运行要素。要加强综合施策,既要合理安排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举措推出的顺序和节奏,又要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管理、考核指导和监督问责。
突出制度建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举措覆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方方面面。为确保300多项重大改革举措取得实效,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必须不断把中国共产党之治的优势转化为中国之治的优势。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最可靠、最有效、最持久的治党方式。随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践的发展,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长期执政能力的要求将不断变化,已经较为完善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在新挑战面前仍需不断健全。要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既要有序推进各位阶、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又要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提高制度执行力,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覆盖党的各方面建设,从而实现用制度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贯通、联动。
改进思维方法。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不仅要把握其科学性、整体性,还要突出其预见性、创造性。这就要求各级党委、各级纪委以及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全面从严治党没有旁观者的观念,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及发挥示范作用上绝不含糊。要把握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以及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将其作为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金钥匙”,转化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科学思想方法。要善于运用战略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历史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实践中啃下“硬骨头”、牵住“牛鼻子”、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破除“中梗阻”。比如,要更加善于运用战略思维,改变只讲战略目标、不明执行路径等倾向,因地制宜地实现战略策略的有机统一;更加善于运用辩证思维,既要守住底线,也要追求高线,正确处理严明党的纪律和激发党员干部积极性的关系;更加善于运用创新思维,重视经验但不依赖经验,在主动识变应变求变中不断创造新鲜经验;等等。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中共党史党建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