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董事会建设工作推进会。会议提出,到明年年底中央企业集团和二级子企业董事会建设要取得重要实质性进展,董事会制度更加健全、运行更加规范、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到2029年中央企业集团和各级应建董事会的子企业应全面建立科学、理性、高效的董事会。
董事会建设是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国资央企已形成较为完善的董事会建设顶层设计,建立起较为科学合理的董事会运作机制,建成一支具有央企特色的董事队伍。董事会突出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与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和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实现有机衔接,在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要着力建设科学、理性、高效的中央企业董事会。其中,“构建科学”是基础。国有企业要遵循公司治理的一般规律,坚持从实际出发,因企制宜选择治理模式,分类施策建设董事会,准确把握董事会的“有限功能”,明晰外部董事职责,选优配强外部董事,实现董事会与其他各治理主体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决策理性”是核心。董事会要深刻把握产业、行业、企业特点,深刻把握科技创新规律,深刻把握机遇与风险,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相统一,坚决防止冲动决策、平庸决策两个极端,确保最终决策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运行高效”是保障。要突出效率效果导向,厘清不同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健全完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决策、董事会授权决策、董事会决议督促执行等程序,促进不同治理主体良性互动,提升公司治理整体效能。
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相关部署和新修订的公司法的要求,国务院国资委明确了下一步深化董事会建设的五方面重点工作。
分类分层推进董事会建设。深化集团董事会建设,因企施策加强子企业董事会建设,优化上市公司董事会运行机制,理顺治理关系,厘清权责边界;在承担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任务的部分企业,探索选聘科技领军人才担任外部董事。
科学优化董事会功能定位。坚持和完善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核心职责,强化董事会监督作用,研究规范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设置、职责、运行机制等。
牢牢把握董事会使命任务。董事会要推动企业更好服务国家战略、着力解决影响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强化不发展是最大的风险的理念,有效识别、科学管控、有力应对风险,更多作出能够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更好发挥中央企业“三个作用”的重大决策。
完善董事会运行制度机制。动态优化权责清单和决策流程,完善授权放权机制。例如,要优化集团管控方式,将集团公司授权放权与落实子企业董事会职权有机衔接起来,针对不同类型子企业给予不同范围、不同程度的授权放权。
更好发挥外部董事作用。把外部董事作为企业领导人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体谋划,严格外部董事选聘,强化规范管理与履职支撑,完善激励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