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费欠费 应及时告知用户(建议)
【人民日报2026年2月9日
第7版
读者来信】
近期,有消费者通过支付软件中绑定的账户查询,才发现家中自来水欠费,需要缴纳一笔因欠费产生的滞纳金。可是,消费者家中并未断水,且没有收到过自来水欠费及产生滞纳金的手机短信提示,等到发现欠费时,已产生滞纳金,违约成为既定事实。
笔者发现,一些地方对居民自来水收费仍采取先使用后付费的方式,不知是程序欠缺还是其他原因,对于自来水欠费的提示和预警却并不明显,欠费也不会立刻停水,导致用户欠费到需要缴纳滞纳金才知晓。
居民用水非小事。欠费缴纳滞纳金合乎情理,但也应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不可“静默收取”。如今通信技术越来越便捷,水务公司、物业公司等应将自来水收缴、欠费等情况及时告知用户,明确缴纳日期、收缴标准,督促居民按时交水费,减少因水费拖欠而产生的纠纷。
安徽滁州市 徐以成